根据《关于2026年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校研字〔2020〕18号),现将学院2026年度校内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1.拟于2026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校内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引进人才和新进教师(博士)。
2.未通过招生资格审核的导师不得上岗招生。
二、基本要求
1.招生年龄:教授一般不超过59周岁,副教授及以下职称者一般不超过57周岁。
2.拟招生导师应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优良,治学严谨,身体健康,能够履行导师立德树人职责。
3.拟招生导师应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在研项目和经费能够充分保障研究生的培养需求,且在近3年内取得较好的学术成果。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还应在本专业学位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了解相关行业领域的发展情况,与产业、行业或企事业单位有合作经历。
4.在满足以上条件的基础上,应达到以下基本条件之一(业绩成果以安徽农业大学为第一单位):
(1)主持在研三类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2)2025年度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中科院2区及以上论文1篇;
(3)2025年度到账科研经费5万元及以上;
(4)尚在首聘期内的校高层次引进人才;
(5)2025年度内获省级科研奖励(省部级二等奖前2名、一等奖前3名)。
(6)具有项目结余科研经费5万元以上足以保障研究生的培养的导师,可遴选专硕硕导资格。
三、审核程序
(1)个人申请(5月22日前)。拟招生的导师根据学院要求,登录“数智安农”https://i.ahau.edu.cn/平台,在应用中心搜索并进入“新研究生系统”,提交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申请,具体操作可参照《(校内导师)导师招生资格申请操作手册》(附件1)执行。
(2)学院审核(6月1日前)。导师提交个人申请后,经院学位分委会评审、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并完成公示;公示无异议名单由学院秘书、分管领导在 “新研究生系统” 中完成线上审核后,报送学校审核,相关操作分别参照《(学院秘书)导师招生资格申请操作手册》(附件2)、《(学院分管领导)导师招生资格申请操作手册》(附件3)执行。
(3)学校备案。审核结果经学校审核通过后予以备案。
(4)本年度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实行“线上办理”,导师仅需在“新研究生系统”内完成申请流程,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四、有关要求
(一)学院严格按照《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安徽农业大学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暂行)》中的相关规定,坚持标准,规范程序,积极稳妥地做好本次导师资格审核工作。
(二)学院对存在“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中“第十三条 导师问责”、《安徽农业大学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暂行)》中“第四章 禁行行为”所列情况的导师,应给予相应的减招、停招直至取消导师资格处理建议。
(三)本年度研究生就业率处于后20%的指导教师核减1名招生指标。
提示:本年度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结果直接关系到下半年硕士生新生的师生互选工作,请各拟招生导师务必严谨、完整填报所有拟招生专业。若存在拟招生专业填报遗漏情况,将直接导致导师后续无法在该专业开展招生工作。
联系人:蒋老师、陆老师,联系电话:65786432
生命科学学院(生物制造学院)
2026年5月9日
附:指标分配简要方案
导师类别 | 条件 | 学硕 | 专硕 |
正高 | 已通过今年博导资格审核 | ≤2 | ≤1 |
正高 | 通过硕导审核 | 合计≤2 |
副高 | 通过硕导审核 | 合计≤1 |
中级 | 通过硕导审核且有在研国家基金 | ≤1 | 0 |
中级 | 通过硕导审核 | 0 | ≤1 |
备注:若指标有限,同等条件下项目、论文、奖励等科研成果占优者优先,由学院学位分委会讨论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