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队、导师、相关研究生:
为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学位〔2014〕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工作实际,现就本学期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2022级学制为3年的研究生。课程学分不满足该学科专业毕业要求的研究生,不允许参加中期考核。
二、时间要求
1.中期考核应在本学期12-15周内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学科团队根据学科特点和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2.中期考核的“通过时间”与“申请答辩时间”原则上应间隔满半年。
三、内容格式
中期考核的内容与格式请按我校最新版《2022版中期考核登记表》中的相关要求执行(附件1)。
四、中期考核组织
1.中期考核以学科团队集中组织,根据相关学科专业特点和研究生人数,按一级学科成立若干评审小组。
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评审小组应由本学科领域5名及以上专家组成(导师可旁听),成员中高级职称人员占比不小于2/3。
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评审小组应由本学科领域5名及以上专家组成(导师可旁听),成员中正高级职称人员占比不小于2/3。成员中一般至少有1名校外同行专家或校内相近一级学科的博士生导师,评审小组组长必须由正高级职称的博士生导师担任。
2.各团队在组织中期考核时应邀请相关专业的教师和研究生参加,听取多方面的意见。
3.对于未能返校参加线下中期考核的研究生,需提供线上途径,保障所有符合要求的研究生都可顺利参加中期考核。
五、中期考核程序
1.研究生个人总结汇报。
2.导师开展评价。
3.考核小组在审阅材料、听取研究生汇报和导师评价的基础上进行评定。
六、中期考核结果
1.考核小组有2/3及以上成员同意,考核方为合格。
2.未参加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不得申请下一阶段论文答辩。
七、考核安排公示
学院会将中期考核的具体安排在网上公示。具体操作步骤如下:登录研究生网站→点击“业务流程”→进入“环节公告”→在“中期考核”模块公布安排情况。
八、中期考核督查
校督导组将根据网上公示的时间与地点对学院的中期考核工作进行指导与检查。
九、材料报送
1.各团队需在5月9日前将“中期考核工作安排表(附件2)”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312248837@qq.com。
2.各班级需在中期考核结束后一周内将《中期考核汇总表》(附件2)的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312248837@qq.com。同时汇总《中期考核登记表》(附件1)纸质版(双面打印)一份交学院研B1809,待毕业时统一归档。
生命科学学院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