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学院全体研究生: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19-2020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审依据
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是对在校优秀研究生奖励的重要方式,学院严格按照《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校研字〔2017〕10号)(附件1)、《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校研字〔2017〕11号)(附件2)的规定执行。
(二)评审对象
国家奖学金:我院在读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的硕士、博士研究生,不含国际留学生。
学业奖学金:我院在读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不含国际留学生、非全日制和人事档案关系未到校研究生。
(三)评审流程
1、学生申请(9月17日—9月20日)
二、三年级研究生需向培养学院提交申请表(附件4、5),并附相关证明和支撑材料。博士的论文成果须附上图书馆出具的检索报告。
2020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学校按照《安徽农业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安徽农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激励措施公告》等文件评定,学生无需申请。
2、学院初审(9月21日—9月25日)
国家奖学金:(1)博士研究生根据二、三年级在校人数确定竞争名额,由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学校分配名额排序推荐。(2)硕士研究生的名额分配由基础名额和竞争名额组成,基础名额由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竞争名额由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排序推荐。
学业奖学金:(1)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排序上报,由校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等级审定。(2)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定等级,报校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评审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校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评审要求
1、学院高度重视,严格评审程序,严把评审标准,确保评审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2、学院制定的评审细则向学生公布,评审结果按要求公示。
3、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可多次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硕博连读生申报国家奖学金可参考硕士期间的成果。获奖情况、科研成果、实践成果等不可重复使用。
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评审时,原则上研究成果不重复使用。
5、学硕、专硕分类评审。
(五)报送要求
1、9月18日(周五)下午5:00前报研究生奖助工作班级评审小组名单。
2、9月21日(周一)下午5:00前为学生申请阶段(填写承诺书),进行班级测评。
3、9月25日(周五)下午5:00前为学院初审阶段,报以下纸质材料。
研究生个人提交:(1)国家奖学金:承诺书(奖学金)纸质版(附件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附件4),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个人考核评价表纸质版(附件6),国家奖学金考核评价汇总表电子版(附件11)及相关证明材料(所有参评材料原件审核,复印件一份上交)。
(2)学业奖学金:承诺书(奖学金)纸质版(附件1),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附件5),申请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个人考核评价表纸质版(附件7),申请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考核评价汇总表(18级博士、硕士)电子版(附件8),申请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考核评价汇总表(19级博士、硕士)电子版(附件9),另外所有博士生(硕士不用)还需提交博士学业奖学金成果汇总表电子版(附件12)相关证明材料(所有参评材料原件审核,复印件一份上交)。
联系人:汪健,联系电话:65786238
生命科学学院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