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团总支: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工作,加强团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团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及时向党组织输送优秀的后备人才。根据《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校青联〔2006〕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安徽农业大学2012年第二批次推优工作将于2012年10月17日至11月16日进行,为期一个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10月17至26日 学院团委(团总支)召开本学院推优工作动员大会。
2.10月27至11月2日 各班级团支部成立推优工作小组(小组成员由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和两名团员代表组成),召开支部大会,推选出推优候选人,并形成团支部推优决议报送学院团委(团总支)。
3.11月3日至9日 学院团委(团总支)审核推优候选人信息,并报学院党委(党总支)研究,确定本学院推优人员并公示。
4.11月10至14日 学院团委(团总支)按照推优人数从校团委领取《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并组织学生填写推荐表。
5.11月15至16日 学院团委(团总支)将推优工作材料(推优人员名单汇总表、推荐表、证书复印件、团支部推优决议、学院工作总结)报送至校团委。
二、相关要求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要高度重视,对照校青联〔2006〕3号文件的要求开展工作,从严审核,认真推荐,将团员中的优秀分子输送到党组织,并以推优工作为契机,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开展团员教育,增强团员意识,提高团员的思想政治素质。
附件:《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校青联〔2006〕3号)
共青团安徽农业大学委员会
二○一二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