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团总支: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校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团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及时向党组织输送优秀的后备人才。根据《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校青联〔2006〕3号)等文件精神,经校团委研究决定,2013年4月7日至4月30日期间开展安徽农业大学2013年第一批次推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4月7日至12日 学院团委(团总支)召开本学院推优工作动员大会。
2.4月13日至19日 各班级团支部成立推优工作小组(小组成员由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和两名团员代表组成),召开支部大会,推选出推优候选人,并形成团支部推优决议报送学院团委(团总支)。
3.4月20日至24日 学院团委(团总支)审核推优候选人信息,并报学院党委(党总支)研究,确定本学院推优人员并公示。
4.4月25日至28日 学院团委(团总支)按照推优人数从校团委领取《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并组织学生填写推荐表。
5.4月29日至30日 学院团委(团总支)将推优工作材料(推优人员名单汇总表纸质档和电子档各1份、推荐表、团支部推优决议等)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至校团委。
二、相关要求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要严格按照校青联〔2006〕3号文件的要求开展工作,规范操作程序,坚持标准,从严审核,择优推荐,将团员中的优秀青年输送到党组织。同时,各学院团委(团总支)要以推优工作为契机,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开展团员教育,增强团员意识,提高团员的思想政治素质。
共青团安徽农业大学委员会
二○一三年四月七日